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 | 联系我们
热烈祝贺锐致环保科技网站改版成功!
栏目导航  

科研中心 Research
研发产品 研发方向
工程亮点    

邮箱登陆 Research
邮  箱:
密  码:
 

联系我们 Contact
电话:13637954018
传真:023-86230037
邮箱:150921371@qq.com
地址: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3-8-1号
 
新闻资讯    
化学实验室台及通风设备使用注意项
  发布者:cqrzhb 发布时间:2014/7/1 阅读:907次 【字体:

  重庆锐致废气处理公司知道化学实验是一项危险的操作,一不小心就会受到伤害,那么在化学实验室实验台及通风设备使用应注意什么?

  1、使用加热器具时(酒精灯、电炉、酒精炉、电加热套等)必须放置隔热的衬垫,严禁将融化金属、高热器物、火花直接与台面接触。

  2、请勿使用带有磨料、酸碱成分的清洁剂。

  3、使用尖锐锋利器件时应特别注意,不得划伤台面。

  4、每张实验台上不得同时使用两台以上大功率电器,用电时根据需要选用10A或16A插座。

  5、不能在洗涤盆内清洗拖把等,严禁将实验废物或固状异物等直接排入下水管。

  6、实验完毕,切记将台面上的残留试剂擦拭干净,绝对不能使酸、碱等强腐蚀性液体接触超过4小时。

  7、实验室换气扇、通风厨内风机、有机实验室桌上型通风柜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,以免长时间工作,损坏电机。

  8、实验台、通风厨下柜子及吊柜内不得存放腐蚀性药品、氧化性、试剂。

  以上事项请实验室各位教师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,并督促学生严格执行。对于不按规章制度执行造成损失的,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的责任。

打印本页 || 关闭窗口
 
首页 企业简介 新闻资讯 化工产品 工程业绩 环保设备 科研中心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
重庆锐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重庆废水处理、废气处理环保公司。欢迎大家咨询废水处理、废气处理相关业务。联系手机:15723403798!
版权所有:重庆锐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(c)2011-2012 传真:023-68652006 地址: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3-8-1号 邮编:400084
[网站地图] 渝ICP备11003666号 Copyright (c) 2011-2012 cqrzhb.COM,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:重庆帝一网络 重庆网络建设专家